镇江市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是继上世纪80年代第一次地名普查、90年代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后,又一次全市性的地名普查工作。从2007年5月下旬酝酿准备、7月下旬全面部署启动到10月底数据汇总上报,历时半年时间。市县乡三级共有346个部门和单位452人参与了地名普查工作,共调查、收集地名信息十一类98040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为全面推进镇江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地名发展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考核
一是召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市地名委26个成员单位领导、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张洪水副市长亲自与会作了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各辖市、区地名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同时,把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责任部门和单位必须组成地名普查的工作班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实施。二是以地名委名义下发《关于开展镇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地名普查的根本目的、具体范围、组织实施、基本方法和相关要求。市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成立镇江市民政局地名普查工作小组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工作班子、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三是各辖市区都以政府名义召开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地名普查具体时限和操作流程。句容市、丹阳市不等不靠,率先启动,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除担任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外,还亲临一线督查指导,强势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确保了地名普查任务的如期完成。
2、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职责分工
一是明确普查基本方法。镇江市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由各级地名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地名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汇总工作,地名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事务的协调和落实。这次地名普查采取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力求全方位、全覆盖。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求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并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向地名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的信息资料,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地名办公室协调解决。市地名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联络员会议,定期交流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分析地名普查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会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地名普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三是明确工作职责。为加强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职能划分,进一步明确宣传、财政、建设、市政、交通等24部门和镇(街道)、村(居)委会各自职责分工。力求做到实施步骤清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到位。市地名办先后编印8期《镇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简报》,向地名委各成员单位、各联络员、各辖市区及时通报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普查工作经验和做法。市农林局、水利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本系统地名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从专业角度对山体、水系地名普查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市政公用局对80条主干道、313条街巷、19座桥梁、48条消亡地名分别进行了调查登记和电子录入;市建设局、交通局、口港局分别对公路、铁路、口岸、港口、码头、车站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录入,并就相关交叉登记内容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市园林局将地名普查任务分解到下属各责任单位;市编制办、镇江工商局、国土局分别完成4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和380多家企业以及2个矿区的普查工作;市统计局、质监局主动为地名普查提供了全市基本单位普查和组织机构代码资料信息,有效地促进了地名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房管局收集、整理、考证房屋普查信息,并比照老档案资料仔细审核,确保全市有地名意义和镇江特色的房屋信息准确可靠。
3、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技术要求
一是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鉴于地名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要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支持,邀请省厅区划地名处领导和省地理信息中心专家到镇江授课,具体指导地名普查和省网数据录入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先后2次组织对全市地名工作者和市20多个部门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地名普查专业技能的培训,随后,各辖市区也都相继组织了专门的地名普查培训班,市地名办的同志也多次到辖市区授课,共有452人参加了培训,培养了一批地名普查骨干,提高了全市地名普查的工作质量。二是典型引路,规范运作。为了确保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句容市先行试点,探索和积累地名普查工作的经验,并于2007年9月在句容市召开了全市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重点推广了句容市开展地名普查的成功做法,达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三是明确普查技术要求。为了使地名普查信息资料与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相链接,实现地名普查信息录入与国家数据库、省地名网无障碍交换,我们多次请教省厅和省地理信息中心专家,并根据镇江地域特征和分类要求,专门设计、印制了和国家地名数据库内容相一致的地名类别调查表,做到全市统一普查口径,统一普查项目,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科学规范、便于操作。
4、加强资料整理,及时立卷归档
一是建立普查成果验收制。我们对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采取验收合格上报制。镇、街对村居验收,辖市区对乡镇、街及相关单位验收,市直部门对条口验收,市对辖市区和市直部门验收。一级对一级验收,一级对一级负责,验收合格,方可汇总,形成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二是明确立卷归档要求。1980年第一次地名普查、1990年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后,根据《地名档案管理办法》,镇江市的地名普查资料全部立卷建档,但由于原来的地名类别少,涵盖不了现有的地名类别,为了保持现有地名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按照一名一卷、一地一档的原则,镇江市经多次反复研究后,决定在原有地名档案的基础上,按现有的新地名类别名称调整老地名类别名称,充实老地名类别内容,增加新地名类别,解决了新旧地名资料统一归档的问题。三是进行新旧地名信息的比照和核对。为了确保地名普查资料准确无误,一方面,我们聘请4位老地名处长集中3个月的时间,对1992年至2007年所形成的地名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和分类;另一方面,对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采集的地名信息,进行新旧地名资料比照和核对,这样既确保了地名普查资料的准确详实、无重复,又对普查信息中存在的非标准名称登记造册,为下一步地名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地名普查工作成功的关键
地名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工作强度大、技术要求高,必须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地名普查工作成功的关键所在。为了确保镇江地名库信息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高质量的完成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市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并将地名普查工作列为2007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考核内容。特别是市级政府分管领导、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强势宣传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市营造浓烈的普查氛围,形成了政府领导、地名委牵头、各部门参与、多层次联动,开展普查工作的格局,从根本上保证了全市地名普查时间、普查人员、普查经费和普查质量的落实。
2、组建队伍、强化培训是地名普查工作成功的基础
鉴于镇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距离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第一次地名普查已近30年,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对于从未参与过第一次地名普查工作的地名工作者来说,既无感性认识,又无现成经验可寻,完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全新的挑战。为此,必须建立专门队伍,强化技能培训,力求科学规范,彰显特色。一方面,我们组织普查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地名普查的相关知识,熟悉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迅速提高地名普查工作的操作实务水平,掌握和驾驭地名普查工作的要领。另一方面,我们把质量控制和科学规范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第一要务,贯穿了地名普查工作的始终。普查前,强化业务培训,明确技术要求;普查中,强化外业调查,明确质量考核;普查后,强化内业整理,明确成果验收。这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环环相扣,毫不松懈,精业求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任务。
3、主体角色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地名普查成功的前提
地名办公室作为市地名委具体负责地名管理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能否发挥好主体角色作用,对于推进公共地名服务工程建设,特别是搞好地名普查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在开展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过程中,着力在三个环节上发挥好角色作用。一是不辱使命,主动作为。数字地名特别是地名数据库的建立,没有详实、规范、准确的地名信息支撑是难以实现的。鉴于建国后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年时间,尤其是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各类地名信息已发生显著变化;只有开展新一轮地名普查,才能充实和完善镇江地名数据库。为此,我们不辱使命,主动作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地名普查。二是积极行动,争取领导。为确保高起点、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我们积极行动,扎实做好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通过有效的宣传和积极的争取,我们赢得了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实现了由各级政府牵头开展地名普查的工作格局,市财政还及时为地名普查追加经费20万元,各辖市区先后争取地名普查工作经费达32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地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我们先后三次去省厅争取技术支持,两次邀请省厅区划地名处领导来镇江市指导地名普查工作,确保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运作。三是广泛宣传,高效协调。我们通过地名普查培训和普查联络员例会,反复宣传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高效协调24个地名普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地名普查任务。同时,我们还通过市重点工程九部门联席会和编制地名规划,对全市现状地名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总体分析、优化调整和图上定位,有效地充实和完善了镇江地名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库建立。
4、部门配合是地名普查工作成功的保证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不是民政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我们充分发挥地名委的领导和协调作用,紧紧依靠地名委各成员单位,在研究和制定普查方案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此次地名普查工作采取大兵团协同作战,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由各级地名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工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普查事务的协调和落实。在横向上,由地名委负责总牵头,根据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类别工作职能管理权限,全部按职能部门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应承但的普查任务。在纵向上,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总协调,根据条口各自职能分工和职责权限上下互动,明确要求下一级条口部门在报送普查信息资料时,除报送同级地名管理部门外,还要报送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真正形成了地名普查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横向配合、纵向协调的工作氛围,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性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镇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质量。
综上所述,镇江市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普查责任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各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共有30个普查责任单位和110名普查工作人员受到了表彰。下一步,我们将在建立和完善镇江地名信息库的基础上,积极抓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和应用,迅速建立镇江地名网,编制镇江地名图。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全方位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全面提升镇江地名服务品位、大力彰显镇江地名文化特色而努力工作。(镇江市民政局陈 达 徐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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